“存在以下10种情形的,一律不得列为党代表候选人:1.对党不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日前,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桃源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立足职责定位,为换届选举工作划出“红线”、标出“底线”,严把“四个关口”,为县乡两级换届工作风清气正保驾护航。
坚持防微杜渐,严把风险“防控关”。县纪委监委聚焦乡镇党委换届中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监督,紧盯党委换届选举重点环节、关键流程、风险防控,及时印发《“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换届工作人员“六不得”纪律要求》《大会选举“八不准”换届纪律要求》等文件规定,就相关纪律要求与党员干部“约法三章”,抓早抓小。
规范换届程序,严把纪律“监督关”。县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成立了20个监督指导组,深入全县26个乡镇,开展蹲点监督,全程参与指导监督各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各监督指导组根据时间节点,对照负面清单,对候选人提名、推荐、选举等各个程序进行严格监督,确保程序到位、公平公正。
防止“带病提拔”,严把资格审查关。县、乡纪委会同组织、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建立联审机制,对党代表候选人党风廉政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逐一审核,严把资格审查关,坚决杜绝“带病”参选或“带病”提拔使用情况的发生。
强化警示震慑,严把问责处置关。一方面,县纪委监委要求各乡镇纪委通过“清风连心桥”微信工作群和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公布张贴换届选举监督举报电话,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保障检举举报“来信、来访、来电”受理平台24小时畅通。另一方面,针对县乡两级换届工作中的信访举报问题,县纪委监委坚持“一律从严、优先办理、限时答复”的原则,对发现的换届选举工作中查实的存在拉票贿选、吃请送礼等违纪违规问题,一律快查快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按规定取消候选人参选资格。(桃源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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