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对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进行了专项巡察。2024年8月19日,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向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制定了《桃源县委政法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我委紧扣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截至2025年2月19日,巡察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9个,阶段性整改完成2个。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社会民生重视不够,基层治理有短板。
一是对民生小案部署力度不强,破案率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委务会,研究民生小案侦破工作。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制定《县委政法委民生小案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民生小案攻坚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
(4)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制作反诈动画短片,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开展针对性宣防,扩大宣传效果。
(5)县公安局分管领导约谈破案率最低的乡镇(街道)属地派出所负责人。
(6)分管领导对综治督导办公室主任进行警示谈话。
二是命案防控责任压实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委务会,研究命案防控工作,压实责任。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印发了《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问题台账。
(4)印发了《关于重点场所日常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对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口密集重点场所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风险隐患并建立台账。
(5)印发了《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管理暂行办法》,每天通过常德市视频云平台对雪亮工程进行视频巡查。
(6)分管领导对县社会治理指挥中心主任进行警示谈话。
三是麻将馆乱象整治问效力度欠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委务会,研究麻将馆乱象整治工作,将茶馆、麻将馆乱象整治行动作为每年的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开展。
(2)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制定《关于整治打牌赌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整治打牌赌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常态化开展巡查。
(4)县委政法委联合县公安局发放了《棋牌娱乐场所规范告知书》,并与各经营业主签订《治安责任状》。
(5)县委政法委已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以及公安部门对全县所有的棋牌室逐一上门进行“回头看”,并建立整治台账。
(6)分管领导对综治督导办公室主任进行警示谈话。
问题2:统筹打击违法犯罪有不足,重点安全隐患排查待加强。
一是常态化督导执法部门落实扫黑除恶责任不深入。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第三季度全体(扩大)会议,学习了常态化以来省市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调度会及文件精神。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组织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严打“村霸”“乡霸”“沙霸”等突出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各单位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的线索核查、案件办理、行业治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4)收集行业部门和28个乡镇街道涉黑涉恶线索,对承办单位回复线索超时情况进行提醒。
(5)落实扫黑除恶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严打“村霸”“乡霸”“沙霸”等突出黑恶势力专项行动。
(6)对相关职能部门下发了督办函,要求举一反三,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执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清自查。
(7)分管领导对扫黑除恶指导办公室主任进行警示谈话。
二是利剑护蕾工作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委务会,研究“利剑护蕾”工作。每月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调度部署“利剑护蕾”,工作会议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下发《桃源县“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全县“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
(4)制定《“利剑护蕾·雷霆行动”联点指导方案》,加强对“利剑护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5)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文旅文体局等职能部门,在全县范围内抽取部分宾馆酒店、电竞酒店、KTV、酒吧等场所开展了督导检查行动。
(6)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印制《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张贴到全县所有宾馆酒店。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张贴到宾馆、酒店、KTV、酒吧、网吧、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及各村(社区),广泛开展宣传。
(7)分管领导对综治督导办公室主任进行警示谈话。
三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委务会,研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将反电诈纳入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内容。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在微信公众号上建立反诈直通车,实时通报电诈真实案例,并鼓励群众自愿下载安装反电诈APP,提高防骗意识。
(4)督促县公安局和属地乡镇(街道)落实包保责任,开展劝返工作,降低犯罪率。
(5)分管领导对综治督导办公室主任进行警示谈话。
问题3:信访维稳统筹力度不够,平安建设有松懈。
一是信访责任管控力度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结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建立相关台账。
(2)制定并下发了《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行动。
(3)建立了《涉稳信息研判机制》,每月底召开涉稳信息研判会。
(4)常务副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维稳指导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信访化解力度待提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均录入了台账。
(2)召开了信访积案化解调度会。
(3)常务副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对涉众金融领域的风险稳控措施缺乏。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下发《开展涉众金融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展金融风险大排查。
(2)制定《金融领域稳控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
(3)联合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下发《关于加强涉众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宣传的通知》,通过微信群、网络媒体等互联网平台、村村响广播、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
(4)常务副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维稳指导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群众民调满意度有下滑。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委务会,研究民调工作。
(2)召开全县综治民调工作动员部署会。
(3)开展了“抓平安·创满意”宣传巡展,为群众现场答疑,提高群众满意率。
(4)常务副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综治督导办公室主任进行警示谈话。
问题4:统筹协调抓执法司法质效提升还有待加强。
一是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健全《桃源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
(3)县委政法委联合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从办理的涉营商环境类案件、不予立案等案件中抽选60件案件,开展了案件评查工作。
(4)制定《桃源县政法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工作规范》,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是追责问责机制不健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制定《桃源县政法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政法干警执法司法质量台账。
(3)对2021年—2023年来评查案件均已整改到位。
(4)2024年共组织开展3次案件质量评查,所有案件均为合格案件,所有问题案件均已整改到位。
(5)常务副书记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常务副书记对现任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监督合力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健全《桃源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与人大监督、纪委监督等监督方式结合,明确联合监督和线索移送等措施,形成监督合力。
(2)组织开展2024年第三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主动与人大机构对接,并邀请人大工作人员参与评查全过程。
(3)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两个责任”落实有欠缺。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制定并完善《县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
(2)召开了委务会,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第四季度工作。
(3)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分管领导对直属机关纪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纪检力量不足,作风巡查部署不多。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委务会,调整分工,配齐人员力量。
(2)制定了《县委政法委机关纪律作风督查方案》,开展了第三季度与第四季度的机关纪律作风督查。
(3)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清廉机关建设浮于表面。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学习清廉机关等党风廉政相关内容。
(2)召开了委务会,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以及党内法规专题学习。
(3)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
(4)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在办公场所宣传了清廉文化。
(6)分管领导对相关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是“三重一大”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委务会,就“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进行学习。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4)对“三重一大”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5)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经办人进行集中警示谈话。
问题6: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审批有疏漏。
一是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
(2)对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3)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进行警示谈话。
二是违规列支餐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退回有关接待餐费至县纪委。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加班餐费报销手续。
(3)对违规列支餐费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4)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经办人进行警示谈话,办公室主任对财务人员进行警示谈话。
三是拨款手续不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拨款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拨款手续,明确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
(3)分管领导对经办人进行警示谈话。
四是超标准列支十三个月工资。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多发的十三个月工资直接退回县财政局。
(2)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进行集体警示谈话。
五是代管机构越权发放慰问金。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代管机构越权发放慰问金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职能职责范围内支付相关款项。
(3)常务副书记对现任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常务副书记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
问题7:政府采购手续不完善,项目资产管理不到位。
一是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的报销凭证,建立内审小组,每年对本单位的账务进行内部审计。
(3)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进行集体警示谈话。
二是资产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配备公车已移交县国资局。
(2)对本委固定资产开展一次清理,建立台账,补登漏记资产。
(3)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三是项目实施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大额支出由委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对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4)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会,明确告知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决策程序和流程。
四是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往来款清理。
(3)常务副书记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常务副书记对分管法学会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财务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
问题8:党建工作不扎实,“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
一是支部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党建工作调度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机关支部委员会召开组织生活会,针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未完善的问题,支委班子及支委委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4)完善了2024年机关支部第四季度“三会一课”记录本年度计划、支部会参会人员、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本年度计划。
(5)召开了退休干部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退休干部支委,并将换届选举结果报直属机关党委备案。
(6)对党费收缴台账进行了更新完善,每月通过常德智慧党建系统核对党费交纳情况并统计在册。
(7)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对机关支部支委进行集中警示谈话。分管领导对党建专干、老干专干进行警示谈话。
二是组织生活不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委务会(直属机关党委会),听取了机关党支部2024年党建工作的汇报,机关支部书记对上进行了述职,直属机关党委对其述职情况进行了测评打分。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召开了机关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对上年度支部工作对下进行了述职,全体党员对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进行了测评打分,邀请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指导点评。
(4)在机关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经支委会研究后报直属机关党委备案,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对2024年的民主评议结果进行了公示公开。
(5)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对机关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政工室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党员积分管理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县委政法委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2)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对机关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政工室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抓党建促工作效果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委务会,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文件精神。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分管领导对政工室副主任进行警示谈话。
问题9:选人用人不规范,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宽松软。
一是领导干部交流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相关同志已交流至县信访局。
(2)召开了委务会,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
(3)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对桃源县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动态台账进行了更新。
二是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长期缺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配齐了相关乡镇(街道)的政法委员。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健全了《桃源县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4)建立《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信息表》台账。
三是干部调整资料备案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干部调整资料已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2)常务副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分管领导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违规借调人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委务会,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违规借调的干部已退回至原单位工作。
(4)健全了《桃源县综治中心网格员考核细则》。
(5)对违规借调人员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五是政法干警违纪现象有反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委务会,研究政法队伍建设工作。
(2)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
(3)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县委政法委牵头举办了全县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开展警示教育。政法各单位组织了全体干警开展了政治轮训、警示教育。
(5)制定了《桃源县政法系统纪律作风及重点工作巡查方案》,开展了政法系统纪律作风巡查,共发现6类问题,对巡查结果进行了反馈通报。
(6)制定了《2024年桃源县政法单位政治督察工作方案》,对桃源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局、县信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了政治督察。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针对巡察反馈阶段性完成整改的问题,县委政法委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以敢于斗争的实干精神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切实打好巡察整改“攻坚战”。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督导,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持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加强内部管理,注重运用好巡察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力求结合实效,以整改促进工作提升。将巡察整改落实成效体现到推动桃源政法工作现代化要求上来,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桃源,为推进“十项提升工程”建设“五个现代强县”贡献政法力量。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6622761
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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