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严从实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内容如下:
一、带头坚定信仰、对党忠诚,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不讲政治、表里不一,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离心离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背党员义务,损害党的形象。
二、带头创新规范、提升质效,勤学善思、增强本领,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标准,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督导、有回应;严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安于现状,工作没有亮点特色,缺乏争先创优意识,学习不主动、做事无计划、思路不清晰、重点不突出,不注重质量和效率。
三、带头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坚持清正廉洁,自觉保持清廉本色,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自尊自重、自省自警,廉洁从政、一心为公;严禁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包庇袒护,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查询信息时夹带私货,沟通协调工作时夹带个人诉求,越权接触相关单位负责人,越权催办或插手有关执纪执法工作。
四、带头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践行职业操守,真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工作严肃、紧张、有序;严禁不讲担当、懒政不为,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报告报备应当报告报备的事项,疏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对问题发现和处置不及时,工作拈轻怕重,敷衍塞责、草率行事,遇事推诿、怕担责任,办事拖拉、长期不决。
五、带头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保密纪律,增强保密意识,强化保密观念,时刻筑牢保密思想防线,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切实做好纪检监察审查调查保密工作;严禁失密泄密、跑风漏气,擅自接触涉案对象及其他有关人员,泄露办案人员信息,泄露举报人、证人、证据材料、案件进展情况及工作意图,私存、私看、私带或擅自销毁、篡改涉案资料,为违纪违法人员出谋划策、充当“掮客”。
六、带头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秉公执纪、刚正不阿,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真理、不畏权势,敢于直面矛盾、敢于较真碰硬,做党的忠诚卫士;严禁丧失底线、妥协退让,依权附势、回避矛盾,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压案不办,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故意隐匿、私存、拖延或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扩大或缩小案情,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为违纪违法人员开脱责任。
七、带头求真务实、客观公正,注重调查研究,工作严谨细致,讲事实、重证据,查真情、办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严禁脱离实际、主观偏倚,不讲证据、胡编乱造,偏听偏信、以偏概全,歪曲事实、混淆是非,主观臆断、随意办案,故意隐瞒回避事项和客观证据,执纪执法畸轻畸重、尺度不一。
八、带头文明执纪、优质服务,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夯实办案安全责任,切实保障涉案对象的合法权益,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克服作风陋习;严禁作风粗暴、不讲规则,口大气粗、盛气凌人,逼供、诱供、骗供,体罚或变相体罚、打骂和侮辱人格,谈话取证不认真排查安全风险和制定安全预案,不按规定收集证据、落实调查措施、留存录音录像资料和处置涉案款物。
九、带头涵养家风、净化圈子,树立良好家风,强化对亲属的教育和约束,加强“八小时外”的自我管理,慎重选择交往对象,纯洁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严禁家风不正、交往不纯,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违规聚会、拉帮结伙,与品行不端、社会口碑差、闲杂不良人员以及涉案对象往来密切,对“打招呼”“递条子”“打牌子”“提篮子”问题不抵制、不报告。
十、带头敬畏纪法、率先垂范,尊重、敬畏并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内务管理、日常办公、请示报告等制度,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坚决做尊崇法纪的表率;严禁顶风违纪、失德失范,违规吃喝宴请,工作日饮酒,酗酒滋事、酒后驾车,违背公序良俗,参与封建迷信、黄赌毒活动以及其他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行为。
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及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立标杆、当表率、作示范,要切实扛牢干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提醒、防范、纠正各种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全县纪检监察(巡察)干部要对照《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常德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负面清单》和本规范的内容,扎实开展自清自查自纠,主动填写《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禁行禁令行为自查报告表》。同时要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为切入点,深入分析排查所在岗位和环节的廉政风险,依据法律法规、廉政要求、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凡违反相关禁行禁令的一律严肃问责,对不认真自查、不如实报告、不落实整改的坚决查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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