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3日至5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24年8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从局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班,专门负责整改落实具体工作,确保问题全部得到整改。
(三)统筹谋划,制定方案。制定《桃源县林业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从总体要求、组织机构、整改步骤、整改任务等四个方面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同时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
(四)严字当头,真抓实改。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强化统筹协调,务求整改任务坚决从严落实。同时,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导,组建专门调查组赴相关单位逐个调查核实,督促各单位举一反三、真抓实改。
截至2月13日,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整改销号100%;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一是主题教育开展不深不实。二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到位。三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四是落实统计工作要求有欠缺。五是落实保密工作要求有差距。六是未按要求落实机构编制工作。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制定《2024年桃源县自然保护地常态化巡查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每季度对全县自然保护地开展常态化巡查。
(3)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等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对相关受处分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4)召开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会议,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并提示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5)召开桃源县林业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
(6)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并形成分析研判报告。
(7)组织开展桃源县林业局统计工作人员统计业务培训。
(8)制定了保密管理制度,成立定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局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和工作秘密事项清单。
(9)对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挂牌进行全面规范。
(10)解聘临聘人员。
(11)将木材检查站人员合理分配使用。
(12)逐步开展股级干部轮岗。
(13)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分别对相关支部书记开展警示谈话、对相关支部委员集体开展警示谈话。
(15)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对党组副书记开展警示谈话;党组副书记分别对自然保护地股负责人、资源林政与改革发展股负责人、人事教育股负责人、负责机构编制工作人员、规划财务股股长、负责统计工作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密工作人员开展警示谈话;党组书记对分管执法工作的党组成员开展提醒谈话,党组成员分别对机关党委负责人、林长制工作股负责人开展警示谈话。
问题2: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欠缺。一是“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三是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四是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召开了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机构编制、统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意识形态等相关文件。
(4)修订完善《桃源县林业局党组(局务)会议制度》。
(5)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欠缺”相关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6)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对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分管造林和执法工作领导开展了警示谈话;党组副书记分别对桃源县林业调查与规划设计队负责人、会议记录人开展了警示谈话;党组成员对林长制工作股负责人开展了警示谈话。
(7)组织相关职能股室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相关文件精神。
(8)组织了2024年度桃源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
(9)制定《桃源县林业局2024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10)分管林业副县长和桃源县林业局局长等人赴深圳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问题3:工作作风不实。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欠落实。二是行政执法“宽松软”。三是工作人员作风漂浮。四是业务学习不主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对行政执法“宽松软”问题开展自清自查。
(3)对桃源县林业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制定《桃源县林业局调整和规范执法工作机制》。
(4)组织2024年度桃源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
(5)对“工作人员作风漂浮”问题开展自清自查。
(6)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开展集体谈心谈话,强化了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
(7)对“大疆无人机无人考取操作资格证,一直未被使用”的问题开展自清自查。
(8)关于行政执法“宽松软”问题,由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对林长制工作股负责人开展了警示谈话,由林长制工作股负责人对相关办案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关于“大疆无人机无人考取操作资格证”问题,由党组成员对相关工作人员同志开展了警示谈话。
问题4:履职尽责意识不足。一是工作跟踪问效不足。二是为民办实事意识不强。三是股室职能弱化。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已按照年度造林计划完成了相关补植补造任务,相关项目全部完成。
(3)制定《桃源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学习计划》。
(4)举办2024年度桃源县林业科学研究所科研能力提升培训班。
(5)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教授与桃源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国有桃源县苗圃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在桃源县湿地松种子园、无患子良种基地开展林学研究,形成上报了初步研究成果。
问题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有欠缺。一是违规发放津补贴。二是违规公务接待。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修订完善了《桃源县林业局公务接待制度》《桃源县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3)违规发放的乡镇工作津贴全部收缴。
(4)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进行自清自查。
(5)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对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开展警示谈话,党组副书记对办公室负责人、规划财务股股长、报账员开展警示谈话。
(6)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桃源县林业局公务接待制度》《桃源县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7)由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在全体干部大会上开展警示教育,对2021年以来受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问题6: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桃源县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工作。
(2)组织开展2024年桃源县林业局财务业务知识培训。
(3)对6个局属二层单位2020年以来“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报账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开展自清自查。
(4)由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开展警示谈话,由党组副书记分别对规划财务股股长,白鹤山国有林场场长、报账员,牯牛山国有林场场长、报账员,天台山林场场长、报账员,桃源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报账员,国有桃源县苗圃负责人、报账员,以及桃源县国有林联合林场场长、场圃所会计开展警示谈话。
(5)白鹤山、牯牛山、天台山3个国有林场解聘食堂临聘人员。
问题7: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风险防控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桃源县林业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2)修订完善《桃源县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3)组织牯牛山国有林场、白鹤山国有林场场长、天台山林场场长、桃源县国有林联合林场场长、国有桃源县苗圃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学习《桃源县林业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财经纪律。
(4)开展林业项目及涉林补贴资金清查。
(5)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风险防控不力”进行自清自查。
(6)由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开展警示谈话,由党组副书记分别对规划财务股股长、牯牛山林场场长、林场站站长开展警示谈话。
问题8: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一是“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二是对党员、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近三年来受处分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结合“清廉机关”建设长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并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
(3)邀请县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县委宣讲团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4)由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对人事教育股负责人开展警示谈话。
问题9:党的领导力弱化。一是非党组(班子)成员参与表态决策。二是民主集中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党组违规决策。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召开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召开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会,学习股级干部轮岗、乡镇工作补贴等文件。
(4)对担任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职的无编人员进行免职。
(5)对涉及“直系亲属存在上下级管理关系”的同志进行免职。
(6)违规发放的乡镇工作津贴全部收缴至县财政局。
(7)对“违规聘请三方公司”问题进行自清自查。
(8)召开木材检查站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征求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岗位调整意向,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进行集中谈心谈话。
(9)将木材检查站人员合理分配使用。
(10)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对分管组织人事、财务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开展警示谈话,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对规划财务股股长、财务人员、人事教育股负责人、劳资专干、党组会议记录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队长开展警示谈话;党组书记对分管木材检查站、执法工作的党组成员开展提醒谈话,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对林长制工作股负责人、漳江木材检查站站长开展警示谈话。
问题10:落实党建责任有差距。一是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二是党员积分制执行走过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分别对相关支部书记开展警示谈话、对相关支部委员集体开展警示谈话。
(2)相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取消民主评议不符合条件党员的中共党员“优秀党员”称号。
(3)修订完善《桃源县林业局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对党员积分管理进行规范。
(4)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建业务培训。
(5)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对分管党建工作的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开展警示谈话,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对人事教育股负责人开展警示谈话。
问题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二是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相关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对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党员进行通报批评,开展警示教育。
(3)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领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集体提醒谈话。
(4)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建业务培训。
(5)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分别对相关支部书记开展警示谈话、对相关支部委员集体开展警示谈话。
问题12: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一是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二是违规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阵地建设不规范。四是党员发展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完善《桃源县林业局2024年度基层党支部联系点安排表》,领导班子前往各自联系点支部,加强支部党建工作督促指导。
(3)制定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党务公开栏,按规定党建制度上墙。
(4)对“党员发展不严肃问题”进行自清自查。
(5)对“违规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已经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清自查。
(6)相关支部分别召开了高标准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联点班子成员前往督促指导。
(7)修订了《桃源县林业局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并按规定每季度公示各支部党员积分情况。
(8)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相关规定。
(9)由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对分管党建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开展警示谈话;由党组副书记对人事教育股负责人开展警示谈话。
(10)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分别对相关支部书记开展警示谈话、对相关支部委员集体开展警示谈话。
问题13:林业补贴监管不到位。一是宣传不到位。二是验收不到位。三是资金监管不到位。四是跟踪问效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加强政策宣传。
(2)对“跟踪问效不到位”问题进行清查。
(3)组织开展林业项目及涉林补贴资金清查。
(4)对“验收不到位”的问题开展自清自查。
(5)“四旁植树”验收资料已全部归档到位。
(6)各乡镇(街道)将各类造林验收资料全部归档成册。
(7)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对现任分管财务工作的党组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党组书记对现任分管造林工作的党组成员进行提醒谈话。由党组副书记对规划财务股股长开展警示谈话,由党组成员对造林绿化股负责人开展警示谈话。由党组成员对造林绿化股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警示谈话。
(8)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成员组织造林绿化股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造林业务学习培训。
问题14:上轮巡察指出的“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直未整改。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经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会议研究,逐步开展股级干部轮岗。
(3)对上轮巡察指出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对国有林场与森林公园管理站站长和县国有联合林场场长进行分设,原站长进行免职;对涉及“直系亲属存在上下级管理关系”的同志进行免职。
三、持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实后续整改。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阶段性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
(二)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整改成果。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着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内部监督,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运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按照“废改立”原则,做好制度建设工作,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6622387。
中共桃源县林业局党组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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