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5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桃源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中共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将巡视工作作为全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政治体检”。对巡察组反馈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克服过关思想、畏难情绪、形式主义,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推动落实整改,做到真查真改、立行立改。
(二)以严要求高效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高效部署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体二层骨干为成员,切实强化组织保障。8月20日,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9月13日,局党组讨论并通过整改方案;9月29日,召开全局二层骨干会议学习整改方案,部署问题整改具体工作;11月1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以真实效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制定《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桃源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5类12个问题,认真对照检查,结合单位实际,逐条逐项认领,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问题整改牵头负责人和牵头负责股室以及三个整改阶段性期限要求,拿出坚决整改的态度和决心,确保整改落实工作行之有效、落到实处。
截至2025年2月18日,巡察反馈的12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12个(其中阶段性完成整改3个);给予组织处理16人次(警示谈话5人次、提醒谈话11人次);完善制度1个、新建制度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不够。一是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帮扶转变成效不明显;二是“因户施策”泛形式主义化。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在《桃源县2024年中央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提前批)分配及项目申报工作方案》中已调整直接帮扶资金比例至70%;
(2)制定了脱贫户培训方案;
(3)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群众在桃源县御景园酒店集中参加技能培训。2024年3月-11月,由各乡镇组织进行分散培训;
(4)对全县“两有户”进行了摸排,并建立台账,根据台账因户施策,并将生产物资精准发放到位;
(5)召开了高标准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不够的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6)由分管领导对发展规划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2:产业帮扶工作问题突出整改情况。一是专项衔接资金有流失风险;二是产业帮扶项目遴选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2022年拨付龙潭镇杜家坊村皇菊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未实施,问题已移交县纪委,给予该村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拨付的项目建设资金已收回县财政;
(2)在年初下发的《桃源县2024年中央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提前批)分配及项目申报工作方案》上调整了全县扶贫项目产业分红比例。对于分红到期后的处置办法,按照《中共桃源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产业帮扶项目协议到期后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扶贫项目资产处置。目前全县525个产业扶贫项目中已到期的50个项目已全部续签分红协议;
(3)对产业帮扶工作问题突出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工作。
(4)制定了《项目实施监管办法》,加强扶贫项目全方位、全口径、全过程监督管理,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精准使用成效;
(5)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学习《项目实施监管办法》;
(6)对全县产业扶贫项目进行了大排查,建立了问题台账。共发现问题17个,已整改14个,剩余3个计划于2025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
(7)召开了高标准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产业帮扶工作突出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8)由分管领导对时任项目经办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发展规划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3:履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有欠缺。
一是项目验收制度不健全;二是部分项目验收不严格;三是项目资金分配不均衡。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建立了《桃源县乡村振兴项目验收制度》;
(2)省市组织的全覆盖验收项目发现的问题已全部通过省市验收;
(3)下发了《关于开展产业帮扶项目“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产业帮扶项目进行“回头看”,对反馈的部分项目验收不严格的主体进行复核验收,对出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
(4)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常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桃源县乡村振兴项目验收制度》;
(5)对2021年—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不均衡问题进行了自清自查;
(6)局党组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履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有欠缺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由分管领导对时任项目经办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发展规划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4:扶贫资产运营管理有漏洞。一是部分资产闲置;二是部分资产未监督管理;三是光伏电站运维资金“沉睡”。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按照中共桃源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源县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桃委乡振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将健桃农业公司资产进行整体移交西安镇人民政府,西安镇政府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研究处置该资产,健桃农业公司资产已全部纳入所属地村级集体资产。
(2)对扶贫资产进行了清理,建立管理台账;
(3)将清理的扶贫资产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进行管理;
(4)已对66座光伏电站运维费用垫付情况进行核查统计并报账(其中三红村光伏电站设备购置、维修等相关费用均由运维方承担,故不需要报账);
(5)已向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下步将与其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晰运维责任;
(6)与桃源县衡瑞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光伏电站运维协议,对光伏电站进行日常维护,直至与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运维责任明确为止;
(7)向乡镇印发了《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办法》,畅通光伏电站报修渠道;
(8)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了警示谈话,对现任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由时任分管领导同志对帮扶股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由现任分管领导对发展规划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5: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一是对省委巡视指出问题整改不力;二是对选派至省检工作人员把关不严;三是对干部廉政教育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6家未能如期偿还贷款的企业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将收集了解的情况及时上报给县委、县政府。
(2)漳江街道已对临聘人员作出解聘处理。
(3)对选派至省检工作人员把关不严问题市纪委已进行了立案调查。县纪委对责任领导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4)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5)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营造廉洁氛围。
(6)由党组书记、局长上书记党课,切实丰富清廉机关建设内容。
(7)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省委巡视指出问题整改不力、选派至省检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对干部廉政教育力度不够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8)由分管领导对党风廉政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6:制度建设缺失,廉政隐患较突出。一是公务用车制度形同虚设;二是机关食堂管理不规范;三是财务内控管理不严,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工会账目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对《桃源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桃源县农业农村局食堂管理制度》《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工会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学习传达。
(2)对原乡村振兴局公务用车制度形同虚设、机关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自清自查。
(3)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完善了固定资产台账,补登了漏记的固定资产。
(4)对工会账目进行了清理、建账。乡村振兴局工会委员会办理了各项移交手续。
(5)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了警示谈话,对现任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计财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由时任分管领导对时任工会副主席进行了警示谈话,由现任工会主席对现任工会副主席进行了提醒谈话。
(6)局党组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制度建设缺失,廉政隐患较突出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7:“四风”问题犹存。一是厉行节约不够;二是落实基层减负工作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厉行节约不够问题进行自清自查。
(2)完善了《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库存管理制度,设立了帮扶手册库存台账,规范领取制度,对剩余库存数量进行实时监控。
(3)局党组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四风”犹存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基层减负文件。
(5)由分管领导对帮扶股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原具体经办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乡村建设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8: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有差距。一是“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到位;二是重业务,轻理论;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班子及二层骨干会,学习习近平重要论述、“第一议题”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醒各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材料。
(2)按照《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了多次理论学习。(7月底,乡村振兴局人员已纳入农业农村局管理)
(3)在班子及二层骨干会上学习了《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微信群组管理制度》,组织集中摸排微信群组,完善了微信群组管理台账,明确办公室专人管理更新。
(4)局党组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有差距的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9:落实民主集中制度有欠缺。一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未凸显。党组会和行政例会混淆,工作例会代替党组会。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党组会,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和《桃源县农业农村局会议管理制度》。
(2)对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以来落实民主集中制度有欠缺问题进行了自清自查。
(3)局党组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度有欠缺的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10:内部管理有欠缺。一是会议不规范;二是记录不完善,有补记现象;三是用制度管人管事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会议不规范、记录不完善、制度管人管事有欠缺的问题进行自清自查。
(2)召开了班子会议,学习《桃源县农业农村局会议管理制度》《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内部管理制度》,对工作纪律进行强调。
(3)由分管领导对原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会议记录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原乡村振兴局综合股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对现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4)局党组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内部管理有欠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11: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一是落实党建责任流于形式;二是党的组织功能不健全;三是查摆问题不深刻,应付了事。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党建责任流于形式问题进行了自清自查。
(2)乡村振兴局人员已并入农业农村局各支部。所辖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明确各自责任分工,积极开展党建活动。
(3)局党组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落实党建责任流于形式、党的组织功能不健全等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4)由分管领导对党建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5)由分管领导对原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对会议记录人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12:部分问题边改边犯,以巡察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不够凸显。缺乏整改监督长效机制,整改过的问题又重复出现。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上轮巡察整改成效不巩固,相关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2)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调整了原乡村振兴局工会副主席岗位,不再担任工会副主席职务和经手租车管理使用。调整原乡村振兴局负责会议记录工作人员不再负责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专人负责。
(3)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分解责任,细化到人。印发《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4)局党组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上轮巡察整改成效不巩固的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5)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内部管理制度》《桃源县农业农村局会议管理制度》等制度。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还需整改的任务,加强沟通,加紧整改。
二是聚焦中心工作。切实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粮食安全保卫战、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等重点工作,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深化“三农”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一线,发现问题、破解难题,积极服务,改进作风。
三是狠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整改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巩固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促进桃源“三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6623336
中共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3月1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