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6日至6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8月1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中心党支部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推动巡察整改扎实有效开展。高标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进一步夯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落实。中心党支部及时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三个专项工作小组及整改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细致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中心党支部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对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不断梳理完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截至2025年2月20日,巡察反馈的12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1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征收补偿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到位。一是征收法规全员培训有缺位;二是部分征收环节政策跟进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学习培训制度》,加强对征收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一线工作人员的征收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业务培训。
(2)召开了本单位和乡镇、街道、社区征收工作负责人座谈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桃政发〔2021〕2号文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21〕6 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并开展研讨。
(3)对部分征收环节政策跟进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再根据情况做相应处理。
(4)由主任对桃纺棚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
(5)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就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征收补偿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到位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2:安置工作存短板。一是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导向不够全面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来人来访接待登记制度》,建立了来人来访登记台账。
(2)建立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矛盾调处化解制度》,协助乡镇街道和信访部门的征收领域积案化解。
(3)在“书香桃源漳江小学扩容提质”项目中医院征收户安置过程中,积极与住保中心、漳江街道对接,争取了13套公租房用于过渡安置。
(4)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强调工作作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为民办实事、树立正确政绩观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5)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6)由主任对桃纺棚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
问题3:主动谋划防范化解征收风险不够。南区1515地块征收项目在2017年就下达了征收决定,中途征收项目三停三启,直至2023年才完成安置工作。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学习培训制度》,并进行了个人自学、集体学习。
(2)健全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征收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月调度制度》,建立了风险隐患排查台账。
(3)制定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征收政策宣传方案》;印制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手册》,并向群众宣传、发放。
(4)制定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信访应急处置预案》。
(5)由支部书记对1515地块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
(6)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4: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欠缺;二是监督机制未建立,廉政风险隐患大。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2024年桃源县征收事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了《桃源县征收事务中心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桃源县征收事务中心党支部2024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召开了班子会,学习了党风廉政工作方案,并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部署。
(3)完善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4)召开了支委会,明确了出纳一职。
(5)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6)召开了干部职工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通报了违纪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
问题5:纪律作风不严不实。一是干部管理松散;二是制度建设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人事管理制度》《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内部绩效管理制度》。
(2)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人事管理制度》《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内部绩效管理制度》,强调作风纪律,对部分迟到早退、脱岗逛街的干部职工进行了通报批评。
(3)制定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教育整顿方案》,开展了转作风、强思想专题教育整顿活动,并形成了专题教育工作总结。
(4)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6: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一是资产管理不到位;二是工会账支出不规范;三是政府采购未走电子卖场;四是虚列党建活动报账。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单位固定资产开展了清查,完善了台账,补登了3处漏记资产。
(2)完善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3)清退了违规发放、虚列经费。
(4)对工会活动方案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5)对政府采购未走电子卖场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6)由支部书记对财务分管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由党建分管负责人、财务分管负责人对党建专干、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
问题7: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意识不强。单位长期依赖会计服务公司记账和档案整理外包服务,造成较大的资金浪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支委会,明确了出纳一职。
(2)完善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3)单位指派专人前往县档案局跟班学习,由档案局派人指导我单位档案整理工作。
(4)对单位支出的购买服务费用开展了自清自查。
(5)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6)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过紧日子相关指示精神。
问题8:理论学习有差距。一是学习不深入;二是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学习培训制度》,并进行了个人自学、集体学习。
(2)召开了班子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学习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三会一课”制度等。
(3)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4)由支部书记对党建分管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由党建分管负责人对党建专干进行了警示谈话。
问题9: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一是“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有欠缺;二是中心组学习未开展。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学习培训制度》,并进行了个人自学、集体学习。
(2)召开了班子会,学习了《关于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3)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10:党建工作虚化。一是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二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组织生活表面化。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支委会,撤销了2022年民主评议党员优秀等次,并对2024年第四季度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
(2)召开了党员大会,对撤销2022年民主评议党员优秀等次情况进行了通报。
(3)制定了《2024年征收事务中心党支部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每个月定期召开了支委会研究部署支部主要工作,并进行了个人自学、集体学习。
(4)支部书记对民主评议走过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了自我剖析。
(5)由支部书记对党建分管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由党建分管负责人对党建专干进行了警示谈话。
(6)由支部书记对查明的记录雷同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
问题11: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有偏差。一是违规聘用编外人员;二是干部考核评优轮“庄”。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清退了违规聘用的编外人员。
(2)修订完善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考核制度》。
(3)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考核制度》、桃组通〔2024〕3号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桃办发〔2019〕5号《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4)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5)由支部书记对人事分管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由人事分管负责人对人事专干进行了警示谈话。
问题12: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监督长效机制未建立。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用人程序不规范,形式主义痕迹明显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用人程序不规范,形式主义痕迹明显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2)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3)召开了支委会,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了研究部署。
(4)完善了《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学习培训制度》,并进行了个人自学、集体学习。
(5)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尚不完善的制度,深入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三)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中心各项工作开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提质增效;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提升工作本领、锤炼过硬作风相结合,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相结合,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6627378。
中共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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