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0日至6月1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桃源县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8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桃源县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支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桃源县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支部委员会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巡察期间,坚持边巡边改、能改即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坚定的决心、认真的态度、积极的精神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提高站位,深化巡察整改。中共桃源县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支部委员会切实强化巡察整改政治担当,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理念。9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会议,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不断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湿地公园整改问题落实情况》问题清单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整改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整改落实方案和措施,有效形成了整改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做好巡察文章。党支部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先后召开5次支委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在集中整改期内全面整改。
截至2025年2月14日,巡察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流于形式。一是对基本政治理念学习运用有落差;二是未按要求落实机构编制工作。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支部委员会理论学习制度》。
(2)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内容》,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十项提升工程”建设“五个现代强县”》等。
(3)召开了支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集中研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和长期政治任务。
(4)向县人民政府提请修订《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目前在常德政府采购网挂网,并纳入《桃源县“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申报计划》,预计一年内完成修编。
(5)召开了班子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6)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2: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欠缺。一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到位;二是未按项目前期服务费用费率标准执行;三是会议记录不规范;四是“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不经常;五是招商引资工作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制定了《湿地保护宣传方案》,从2024年2月起,开展了“世界湿地日”“义务植树”“爱鸟周”“六五环境日”等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湿地保护知晓度。
(2)制定了《巡护管理制度》。
(3)已经建立了对破坏湿地行为进行“回头看”,建立了台账,并逐一整改。
(4)对未按项目前期服务费用费率标准执行的问题进行了自清自查。
(5)召开支委会,学习“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并对第四季度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6)召开了班子会,学习招商引资最新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7)关于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到位问题,由支部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警示教育。
(8)关于“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不经常问题,分管负责人对办公室党建专干进行批评教育;关于“未宣传好湿地保护政策”问题,分管负责人对宣传教育股股长进行批评教育;关于“湿地公园破坏行为”问题,分管负责人对保护管理股股长进行警示谈话。
(9)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3:围绕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一是对工作抓而不紧,重部署、轻落实;二是对工作抓而不细,重形式,轻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制定了《2024年越冬水鸟及日常巡护监测实施方案》,建立了日常巡护台账,对巡护管理的船只制定了《应急预案》。
(2)本单位派出了一名保护管理股同志去县林业局学习了arcgis系统,并掌握系统基本操作。
(3)针对“对工作抓而不细,重形式,轻内容”进行了自清自查。
(4)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针对“对工作抓而不紧,重部署、轻落实”问题,由支部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分管负责人对保护管理股股长进行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对资源开发股股长进行警示谈话。
问题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彻底。一是违规列支应由来客自行承担的住宿费;二是厉行节约意识欠缺;三是办公用房整改中搞变通。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清退违规列支住宿费至县财政。
(2)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彻底”进行了自清自查。
(3)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体学习了财务规章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
(4)已将保护管理股职员安排到了副主任办公室办公。
(5)由支部书记对分管财务负责人、分管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分管负责人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分管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人员进行警示谈话。
问题5: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一是报账手续不规范;二是违反政府采购程序,先购后采。三是超人数配备劳保用品;四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不严;五是错列会计科目。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按程序规范报账。
(2)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体学习了《财务规章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
(3)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开展自清自查。
(4)组织股室长学习政采云采购平台操作系统,规范采购程序。
(5)已将多报的“劳保用品”费用清退至县财政局。
(6)将2020—2023年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纸质资料进行归档。
(7)将错列会计科目进行调账,做出整改。
(8)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相关问题,由支部书记对分管财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分管财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问题6:工程建设项目中监管缺失、“小病不断”。一是项目监理验收程序有缺失;二是通过虚增或虚报项目套取资金。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体学习了《财务规章管理制度》。
(2)对“工程建设项目中监管缺失、小病不断”问题进行自清自查。
(3)组织干部参加国家林草局举办的湿地保护与修复、生态旅游开发等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4)制定《船只管理制度》,做到一事一加油并登记在册。
(5)制定《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纪念品发放登记表》,规范领用流程。
(6)关于“项目监理验收程序有缺失”问题,由支部书记对原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对现任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7: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够;二是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管理。
(2)召开班子会,学习了“一岗双责”、谈心谈话制度,各班子已经严格执行到位。
(3)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4)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召开支委会,将本单位班子分工进行调整。
问题8:党的领导力弱化。一是非党组(班子)成员参与表态决策,违背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支委会,学习党组(支委)议事规则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的程序,并严格贯彻执行,做好会议记录。
(2)召开新老班子会议,学习“三重一大”议事程序的核心要求。
(3)对“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落实不严问题开展自清自查。
(4)分管领导对记录人进行提醒谈话。
(5)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9:落实党建责任有差距。一是党员积分制登记管理走形式;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走过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3)由支部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由分管领导对办公室党建专干进行批评教育。
问题10: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一是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年度工作计划方案不实;二是组织党日活动不规范;三是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存在违规跨市及经费超支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支委会,对第四季度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针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党建专干进行了业务自学。
(4)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由支部书记对分管党建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由分管领导对党建专干进行批评教育。
问题11:上轮巡察整改成效未巩固。一是连续两届没有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三是相关整改要求未落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进行了支部委员补选会议。
(2)召开了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召开了高标准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关于对《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中“个人总结”相关问题,由支部书记对干部职工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公务接待管理和差旅费报销”相关问题,支部书记对现任分管领导、时任分管领导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人员、经办人进行警示谈话。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工作中,中共桃源县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支部委员会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推动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新的发展,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坚持举一反三,强化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反弹。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6639906。
中共桃源县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支部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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