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关于县委“机动式”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30日,县委“机动式”巡察组对五个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16日,县委巡察组向五个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五个单位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党委会、支部会、领导班子会、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抓好整改,认真落实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五个单位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察督办,各股(部)室负责人履行具体责任,推动形成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统一协调、责任股(部)室具体落实的“四级联动”工作格局,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问题整改按期按要求落实到位。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任务分工。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反馈意见逐项讨论,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针对巡察提出的4个方面12项问题,研究形成了《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成109个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巡察整改责任体系,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注重建章立制,推动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强化整改工作的标本兼治作用,切实以制度建设巩固和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截至2025年2月19日,巡察反馈的4类问题1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6个,阶段性完成整改问题6个。警示谈话12人次,新建制度2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主动作为不够,管道燃气在气源、管输方面政策劣势明显。县住建局未与省、市住建部门积极对接,未能争取优惠政策的落地,本县管道燃气在气源、管输方面存在劣势。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县住建局、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实地对接了市燃气办,力争寻求降本增效的办法。
(2)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反馈意见管输企业约谈会。
(3)县住建局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4)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5)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与周边安化县、慈利县、沅陵县、石门县、鼎城区、武陵区燃气、发改管理部门联系,了解了周边区县管道燃气建设、燃气价格情况。
(6)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与市住建局、市燃气办对接了燃气建设管理工作。
(7)县发改局、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三峡、百润企业负责人召开了桃源县发改局和燃气管输企业约谈会。
(8)县高新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及用气工业企业代表就高新区招商引资企业天然气价格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问题2:成本监审缺位,燃气定价与本县实际不符。县发改局不了解燃气行业的运转情况,对燃气定价程序和依据应用不灵活,未对燃气企业进行成本监审,未对燃气企业实行阶梯气价后的价差收入进行监管,导致我县无法针对上级文件精神为市发改委的燃气定价提供与本县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县发改局召开了班子会,研讨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2)县发改局牵头,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县内4家燃气企业召开了桃源县燃气管输企业配气价格成本监审工作部署会,燃气价格政策宣传解读会。
(3)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县发改局、百润、三峡、新能科、天成以及天宁公司召开了桃源县燃气管输企业配气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约谈会。
(4)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县发改局、百润、三峡、新能科、天成以及天宁公司召开了桃源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协调会。
(5)百润能源、桃源三峡、新能科、天成燃气4家燃气企业完成了《成本监审报告》,县发改局已提请市发改委对燃气价格进行调整,待其批复。
问题3:燃气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有欠缺,致使企业用气成本居高不下。巡察组对用气企业进行调研了解,用气企业对居高不下的燃气价格难以承担,燃气企业制定的“一企一策”方案优惠力度不够,未以实际行动支持用气企业发展。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县发改局牵头,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县内4家燃气企业召开了桃源县燃气管输企业配气价格成本监审工作部署会,燃气价格政策宣传解读会。
(2)百润能源、桃源三峡、新能科、天成燃气4家燃气企业完成了《成本监审报告》,县发改局已提请市发改委对燃气价格进行调整,待其批复。
(3)县发改局组织召开了桃源县燃气管输企业约谈会。
(4)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督促燃气企业制定了《桃源县园区企业用气“降本减负”强化“一企一策”服务机制的工作方案》,建立了沟通渠道。
(5)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天成、三峡、新能科三家燃气企业对园区用气企业开展了用气“降本减负”情况的调研,收集了园区工业用气企业“一企一策”调研统计表。
(6)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全县4家燃气企业及园区5家用气企业召开了园区用气企业“降本减负”工作研讨会。
(7)县发改局分管价格收费副局长对价格和收费管理股股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8)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分管燃气副主任对燃气热力事务部部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问题4:政策文件学习不深,突破惠企瓶颈用心不足。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县发改局召开了班子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管道安全和管网更新改造的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县城管执法局召开了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
(3)县城管执法局召开了班子成员、各股室、队长负责人会议,学习了《6·21富洋烧烤店爆炸案调查报告》。
(4)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召开了班子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县住建局召开了班子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文件精神,传达了上级燃气安全生产等会议精神。
(6)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7)县城管执法局召开了班子成员、各股室、队长负责人会议,学习了《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2024年·上半年报告)》,开展了集体警示教育,提出了要求,举一反三做好燃气安全工作。
(8)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建立了《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部长讲课制度》,不定期向涉燃气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宣讲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基础知识和安全检查督查明细事项。
(9)县发改局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组织涉燃气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了各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1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班子会,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条例。
(11)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行业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了国务院《6·21富洋烧烤店爆炸案调查报告》《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燃气安全生产法》《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燃气管理“六化”工作的要求》。
(12)县住建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宣讲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行业的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了国务院《6·21富洋烧烤店爆炸案调查报告》。
(13)县城管执法局召开了班子成员、各股室、队长负责人会议,学习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班子成员、二层骨干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了国务院《6·21富洋烧烤店爆炸案调查报告》。
(15)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燃气热力事务部、21家燃气企业召开了燃气行业“入户安检”工作调度会、座谈会,传达学习了《全国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第102期》《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交办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重点工作的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常德市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
(16)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燃气热力事务部、21家燃气企业召开了全面开展新一轮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调度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行业重要指示精神及《湖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新一轮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17)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制定了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活动方案,在街道、社区、集市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燃气宣传活动。
(18)百润燃气企业制定了《天然气用户开发与安装实施方案》,在乡镇推广、宣传了能源结构改善政策,拓展了管输天然气燃气用户。
问题5:政策宣传覆盖不全,服务惠民导向用力不够。县发改局和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对上级下发的燃气行业的政策宣传覆盖不全,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县发改局召开了班子会,针对问题,指出了政策宣传方面要面向群众,做好政策解读。
(2)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召开了班子扩大会,传达学习了县委“机动式”巡察反馈意见的通知内容,讨论了整改措施,针对问题,指出了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惠民政策。
(3)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4)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三家燃气企业制作了宣传册页,在入户安检时对燃气用户发放了宣传册页,在燃气企业门口显著位置设置了宣传栏、宣传牌。
(5)天成、三峡、百润三家燃气企业已摸排清楚特困户、低保户使用管输天然气的用户名单,建立了台账,严格落实了免收天然气价款的优惠政策。
(6)县发改局分管价格收费副局长对价格和收费管理股股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7)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分管燃气副主任对燃气热力事务部部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问题6:牵头抓总和协调推进作用发挥不明显。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存在部分职能重叠,在燃气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上没有形成工作合力。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各部门参加了全国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调度视频会议。
(2)县发改局召开了党组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针对问题,讨论解决措施,强调了要做好用气企业与供气企业之间的协调工作。
(3)县燃安委组织召开了全县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调度会,学习了《桃源县城镇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桃源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了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4)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5)县燃安委办公室联合县住建局、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对燃气企业和属地政府进行了督导检查。
(6)县住建局牵头,制定了《桃源县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交办及反馈工作机制》。
(7)县住建局、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咨询、对接了市燃安委工作专班、市住建局,参考其考评机制。
(8)县住建局组织各部门和燃气企业参加了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培训班视频会议,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各部门、燃气企业工作时能形成合力。
(9)县发改局安排收费价格股积极对接了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及时将天然气联动调价等相关文件传达给各单位和燃气企业。
(1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燃气经营企业的天然气价格监督检查,发现各企业非居民气价均按时进行了调整,严格执行了联动价格。
(11)县住建局、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根据燃气企业入户安检隐患台账,下达了餐饮用户《安全隐患任务交办单》,督促各责任单位回复整改情况,搜集到了14个乡镇政府的回复并登记造册。
(12)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分别对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进行了警示谈话。
(13)县城管执法局分管执法队副局长对城建执法中队的中队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14)县发改局分管价格收费副局长对价格收费股股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1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价格执法副局长对价格执法队队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16)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分管燃气副主任对燃气热力事务部部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问题7: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用气贵”“用气难”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一是信访处理浮于表面。二是燃气管道建设全覆盖推进缓慢,部分群众用气需求无法满足。三是解决措施不力。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县住建局召开了落实县委“机动式”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行业指示精神、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等内容,并对问题进行了研讨。
(2)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召开了班子扩大会,学习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329号)、《关于联动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3〕702号)等管道安装和燃气价格规范性文件。
(3)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反馈意见管输企业约谈会,向燃气企业传达了“机动式”巡察反馈意见内容,分析了桃源县气源供应现状。
(4)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向百润能源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天然气管道建设的告知函》,百润能源有限公司完成了郑家驿镇的天然气管道建设。杨溪桥、茶庵铺、沙坪3个乡镇的天然气管网建设已列入2025年度的建设计划,西安、牛车河2个乡镇的天然气管网建设因施工环境复杂、管道安全监管有风险,已向主管部门申请暂缓建设。
(5)县住建局召开了2024年第5次党组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6)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7)县发改局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8)县发改局组织价费业务股室工作人员、机关志愿者开展了燃气价格政策宣传,并在乡镇、社区、营业点等显眼位置张贴了《关于桃源县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的通告》。
(9)县住建局、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积极协调网友肖某某投诉腾跃液化气站的矛盾和驿成液化气站股东间企业经营矛盾,最终解决了肖某某与腾跃液化气站间的矛盾,驿成液化气站股东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10)县发改局召开了9月党组扩大会、班子扩大会,学习了燃气相关文件《6·21富洋烧烤店爆炸案调查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329号)、《关于联动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3〕702号)等文件精神。
(1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12)县城管执法局召开了燃气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13)县发改局约谈了天成、三峡、百润、新能科四家燃气企业,根据企业营收利润,分析了是否有调低天然气供应价格的空间。
(14)县住建局、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燃气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用气企业、供气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形成了《会议纪要》,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实行阶梯优惠政策。
(15)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分别对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进行了警示谈话。
(16)县发改局分管价格收费副局长对价格收费股股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17)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分管燃气副主任对燃气热力事务部部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问题8:日常监管有漏洞。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作为燃安委成员单位,负责对桃源县辖区内的21家燃气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但工作作风不实。一是未按要求审核燃气企业上一年度特许经营报告、特许经营财务报告、年度管道燃气质量检测报告、本年度投资建设和经营计划,未能及时跟进和了解燃气企业运转现状。二是存在燃气企业超特许经营区域经营的行为。三是未及时督促燃气企业进行应急演练。四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扎实。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召开了班子扩大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关于燃气管道安全和管网更新改造的批示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在入户安检过程中向燃气用户发放了《桃源县燃气安全隐患公众监督常态化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宣传页。违规经营案例已移交属地管理政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分别向热市镇人民政府和盘塘镇人民政府移交了违法线索交办单。
(3)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4)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搜集了天然气经营企业的年度特许经营报告、特许经营财务报告、年度管道燃气质量检测报告、本年度投资建设和经营计划。
(5)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对燃气经营企业超经营区域的新能科能源有限公司告知了其违规经营,新能科燃气公司与百润能源公司协商后签订了《委托代供协议》。
(6)21家燃气企业均在2024年11月前进行了应急演练。
(7)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分管燃气副主任对燃气热力事务部部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问题9:行政审批工作存在“抛锚”的现象。一是对企业资质审查欠认真。二是部分液化气站经营区域划分不明晰。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严格企业资质审查,全县燃气企业申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资料均须上传到湖南省住建智慧监管平台,接受省住建厅、市住建局两级燃气主管部门的监管,燃气企业的经营资质、设施设备、安全生产情况均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才能获取《燃气经营许可证》。
(2)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召开了班子扩大会,学习了燃气企业经营资质审核业务知识,提高了业务素质。
(3)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4)县燃安委征求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召开了消防、市场、住建、税务、公安等各职能部门参加的燃气企业规模化整合意见征求会议。《关于实施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专业化整合改革的请示》已获县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燃气企业整合经营工作在积极推进中。预计在2025年6月30日前,瓶装液化气企业整合经营工作完成后,经营区域划分不明细的问题即能完全解决。
(5)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分管燃气副主任对燃气热力事务部部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问题10:行政执法欠规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年来对14家燃气企业和相关商家行政处罚23件,在规范执法、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上存在差距。一是执法人员不足。二是自由裁量权使用不规范。三是执法“宽松软”。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第20次党组(扩大)会议,对人员不足问题进行了研讨。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细则(暂行)》的文件。
(3)针对执法欠规范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形成了《关于燃气行业巡查反馈行政执法欠规范问题的自清自查报告》,剖析了“行政执法欠规范”的原因。
(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执法人员培训、法制培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细则(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了2025年公务员录用计划,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申报8个名额,基层所申报7个名额。
(6)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对分管特种设备副局长、对特种设备执法队队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前任特种设备执法队队长进行了警示谈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价格执法副局长对价格执法队队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问题11:服务质量不高,入户安检工作不到位。桃源县天成燃气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未全部完成入户安检工作。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天成燃气召开了入户安检工作调度会,学习了9号文件《关于加强入户安检工作及绩效管理方案的通知》,制定了天成燃气公司加强入户安检及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2)召开了全县燃安委第一次大会暨燃气用户“入户安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成立了桃源县城镇燃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促了各成员单位、燃气企业全面开展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天成燃气对经营范围内用户进行了“入户安检”,完善了《桃源县天成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台账》和《桃源县天成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停用及销户安全管理台账》。
(4)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督促了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工作,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还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已交办到各属地管理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后续由安全责任管理部门严格督促燃气用户完成安全隐患整改。
(5)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对分管燃气副主任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燃气副主任对燃气热力事务部部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问题12:管理不善,存在工程安装收费不透明、乱收费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燃气用户投诉关于“居民燃气安装收费定价组成”“拆分收费、不合理收费”“工程材料使用是否属实”等问题共19件。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第二十次党组扩大会议,对问题开展研究,深刻剖析根本原因。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管道燃气企业专项整治,建立了问题台账。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燃气企业开展了政策宣传培训会。
(4)燃气经营企业在“入户安检”中向用户发放了燃气安装工程收费明细手册,主动解释了收费政策。
(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整治“回头看”活动,已全部整治完毕。
(6)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对分管价格执法副局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价格执法副局长对价格执法队队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建立长效机制,一如既往持续抓好整改。聚焦突出问题,强化靶向纠治,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和“回头看”,防止问题回弹;对尚未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确保不留“尾巴”;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紧盯问题不放、敬终如始,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党的领导,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管党治党责任不放松,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议事议程,推动整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坚持效果导向,一体推进整改促进发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推动事业发展“两手抓”,以巡察整改为动力,推进燃气事业安全稳定发展。加快推进老旧管网改造,优化供气“主动脉”;积极引导瓶装企业规模化整合,建立企业“新标杆”;大力建设智慧燃气平台,实现人防向技防新转变;部门合力加强打非治违,营造市场新秩序。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6662105。
中共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
分享到: